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查询三十年前的出生证明,但需要提供儿童父母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的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拟申报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已申报或尚未申报户口的证明。如果只有母亲信息,可以填写出生证明,但需在婴儿出生后20天内办理。婴儿父母需亲自办理出生证明,如不能亲自办理,需委托他人代办并带齐双方证件。
法律分析
三十年前的出生证明需要到当地派出所查询,因为该派出所是负责办理出生证明的机构,所以可以查询到相关资料。不过,还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儿童父母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的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拟申报地派出所出具的婴儿已申报或尚未申报户口的证明。
一、出生证明只有母亲信息,怎么上到父亲那里
出生证明只有母亲信息,可以上到父亲那里。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须知如下:
1、填表要求:新生儿姓名一栏可空项其余项目均需如实填写不得空项。父、母亲姓名需与身份证明、住院病历上的姓名一致,否则不能办理出生证明。职业、单位可简写或写无。父、母双方户口地址需与户口本上地址一致。
2、在孩子出生后20天之内务必办理出生证明,请提前起好并确定婴儿的名字。
3、需带证件如下:婴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生育服务证或结婚证,另需带上出院通知单。
5、办理出生证明需婴儿父母亲自办理。如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委托他人代办需写一份委托书,并带齐双方证件。
结语
需要提供儿童父母所在单位或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出具的夫妻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育的证明,以及儿童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才能办理出生证明。同时,婴儿已申报或尚未申报户口的证明也是必需的。若婴儿父母不能亲自办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