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涵盖了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行为,旨在打击司法不公和滥用职权的行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权保护。
法律分析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罪名:
1.非法拘禁罪;
2.非法搜查罪;
3.刑讯逼供罪;
4.暴力取证罪;
5.虐待被监管人罪;
6.滥用职权罪;
7.玩忽职守罪;
8.徇私枉法罪;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私放在押人员罪;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拓展延伸
揭秘检察院自侦案件的14个罪名,曝光内幕细节
在揭秘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14个罪名包括但不限于:诈骗、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滥用职权、行贿、行贿受贿、渎职、徇私舞弊、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非法经营、走私、洗钱等。这些罪名涵盖了刑法中对于不法行为的定义和规定。揭示这些罪名的目的是为了曝光案件的内幕细节,让公众了解到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所面临的挑战和努力,以及对于违法行为的严惩态度。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结语
在揭秘检察院自侦案件的过程中,涉及到的14个罪名揭示了对不法行为的定义和规定。这些罪名包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滥用职权等,涵盖了法律对于违法行为的严厉惩罚。揭示这些罪名的目的是为了曝光案件内幕,让公众了解检察院在自侦案件中的挑战和努力。同时也提醒人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160;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条#160;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二)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三)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四)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五)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六)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七)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