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未追回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进行平等分隔;如果属于某一方财产,则该财产归属于该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但如果协议不成,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后,如果未追回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进行平等分隔,如果属于某一方财产,则该财产归属于该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但如果协议不成,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进行判决。
一、年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协议分割的,有条件反悔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离婚房产的分割
(1)夫妻共同房产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2)父母出资房产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结语
夫妻离婚后,如果未追回的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应当进行平等分隔,如果属于某一方财产,则该财产归属于该方。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在离婚时,夫妻可以协议处理共同财产,但如果协议不成,则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考虑到子女和女方的权益,进行判决。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离婚房产的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