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特有的成立要件是: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债务标的须为同一标的,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等。
一、股权代位权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
股权代位权应具备的法定条件包括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成立的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债权或返还请求权等现实的权利;必须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等。
二、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具备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具备的法律要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的债权。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三、连带关系是什么意思
连带关系是基于合伙、担保、联营、承包等合同关系或代理行为、上下级间的关系而产生的合作关系。具体而言,在这种关系中,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因此连带关系中,就应该承担连带债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
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
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
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