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收养公证后必须有收养登记才能办收养证。办理收养登记是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光有收养公证是不够的。经过以上程序后,才算建立了合法的收养关系。
一、过继子女需要什么手续
过继子女需要以下手续:
1、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
2、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放《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二、收养小孩怎么上户口
收养小孩上户口,必须是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即收养人已经合法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然后持收养登记证明才能到公安机关户籍登记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或迁移手续。也即,收养小孩需要先到民政部门办理收养证,然后公安部门将按照收养证为被收养小孩办理户口。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三、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收养孩子吗?
外国人可以在中国收养孩子,收养的规定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的外国人,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部门依照本国法律审查同意;
2、收养人应当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刑事处罚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经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使领馆认证;
3、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4、收养关系当事人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向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