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当事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调解后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会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受害人死亡的则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费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相关部门调解后,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交通事故会赔偿哪些费用
交通事故会赔偿的费用如下: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三、交通事故责任的具体认定方法有哪些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之间或者车辆与行人之间发生的意外事件,给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几项:
1. 医疗费用: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收治,并取得相应的医疗费用。
2. 财产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或者公共财产损失的,损失应当依法计算。
3. 误工损失:因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依法计算误工损失。
4. 护理费用:因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不能正常生活的,可以依法计算护理费用。
5. 交通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交通费,应当由责任方承担。
6. 精神损失赔偿:因交通事故导致当事人受到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依法计算精神损失赔偿。
7. 违约金: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失,对方当事人有过错的,有权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
8. 赔偿金: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到损失,对方当事人无过错的,应当给予适当赔偿。
根据以上规定,交通事故的赔偿范围比较广泛,但具体赔偿数额的确定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的赔偿存在争议,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二节 现场处置和调查 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五章 交通事故处理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