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登记离婚可诉讼的情形包括漏分财产、不履行协议、反悔变更、财产侵占;诉讼离婚可诉讼的情形包括漏分财产和财产侵占。在争议大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离婚协议可回避财产分割问题,之后再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协议书。
法律分析
(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
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二)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提起诉讼。因此,诉讼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包括: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在我们现实生活,如果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的问题确实争议比较大,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的话,就可以在离婚协议书当中回避这个问题,直接的关于具体的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作出决定,之后当事人再慢慢的协商,离婚之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可以在签订协议书。
结语
在我国法律中,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登记离婚后,如果财产分割存在争议,当事人仍然可以提起诉讼解决。而诉讼离婚后,已经处理过的财产无法再次提起诉讼,只能通过再审的途径。无论是登记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于漏分财产或隐藏转移财产的情况,当事人仍然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分割或处理财产。因此,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先解决离婚关系,然后在离婚协议书中慢慢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九条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适用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