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委托合同终止办法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委托合同终止办法包括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和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介入权、解除权和法定其他权利等。解除委托合同可能会导致委托人赔偿精神损失、为办理委托或委托事项所开支的费用,以及可得利益或报酬的赔偿。
法律分析
一、委托合同终止办法是什么?
委托合同终止办法包括: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无论是有偿委托合同还是无偿委托合同,也无论是定有期限的委托合同还是未确定期限的委托合同,也无论委托事务的处理进行到何种程度,当事人均有权终止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
二、委托合同中委托人有哪些权利
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
1.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
2.解除权。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3.法定其他权利等。
三、解除委托合同有哪些后果
1.赔偿精神损失。指当事人因合同解除丧失了完成事项的愉悦、成就感、荣誉感等,或者因解除合同而招致挫折感、失败感、沮丧情绪等,这些对当事人来说都是可能的。
2.为办理委托或委托事项所开支的费用。对委托人而言可能包括前期费用,重新实施某一过程,再觅受托人而丧失的金钱利益或价值。对受托人而言可能包括为办理受托事项而垫付的材料费、查询费、差旅费等必要支出。
3.可得利益或报酬均应予以赔偿。
结语
委托合同终止办法包括: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或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委托合同终止。委托合同中委托人的权利有:介入权、解除权、法定其他权利等。解除委托合同可能带来赔偿精神损失、为办理委托或委托事项所开支的费用以及可得利益或报酬均应予以赔偿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