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6 06:33:03
文档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收养关系只有在办理收养登记后才依法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且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一、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吗。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但送养人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推荐度:
导读收养关系只有在办理收养登记后才依法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且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一、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吗。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但送养人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收养关系只有在办理收养登记后才依法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且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

一、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吗?

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但送养人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

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比如双方患有严重的疾病等。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小孩被收养是否有知情权

有知情权。在我国的法律中,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关系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具有同等的法律意义。按照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三、养父母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谁

养父母离婚后,儿子的抚养权归属原则如下:

1、两岁以下的子女,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父母双方对抚养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3、子女八岁以上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文档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收养关系只有在办理收养登记后才依法成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且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规定。一、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吗。养不起孩子可以送给别人,但送养人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1、孩子的监护人,当被收养人的父母死亡后,由孤儿的监护人作为送养人,而监护人通常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近亲属。2、社会福利机构,是指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所兴办的慈善机构。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