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开电子发票的方法如下:
1、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
2、点击发票管理,若未进行发票读入,先点击发票读入按钮,确认读入发票信息;若已读入发票,可直接点击发票填开按钮,选择“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
3、确认当前发票代码、号码,点击确认;
4、正常填写发票内容,注意记录开具发票代码、号码、金额信息,点击保存,完成填开流程;
5、系统自动跳转填开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点击确认,进入下一张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填开界面;
6、点击上方“红字”按钮;
7、在弹出框内二次填入记录的对应蓝字发票的发票代码、号码,点击“下一步”按钮,确认对应蓝字发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当前发票信息与之前开具的蓝字发票信息一致,但金额为负,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
个人开电子发票的条件:
1、具备开票资格:个人必须是依法纳税的自然人,且从事的经营活动需要开具发票;
2、注册税务信息:个人需在税务部门进行登记注册,获取纳税人识别号;
3、使用规定的开票软件:必须使用税务部门认可的电子发票开具软件或平台;
4、遵守开票规定:开具电子发票时,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执行,包括发票的内容、金额等;
5、保存发票记录:开具电子发票后,需要妥善保存发票数据和开票记录,以备税务检查。
综上所述,个人开电子发票的方法包括登录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系统,进行发票读入或直接填开,确认发票代码和号码,填写发票内容并保存,跳转至下一张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按钮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并保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