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养关系如何来证明是领养的?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6 06:32:49
没有收养关系如何来证明是领养的?
律师解析。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导读律师解析。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律师解析:
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没有收养关系如何来证明是领养的?
律师解析。没有收养关系无法证明属于领养。需要收养登记建立收养关系,事实收养关系法律不保护。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