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 正文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办理流程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6 06:39:05
文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4、调解参加人:⑴交通事故当事人;⑵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⑶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⑷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推荐度:
导读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4、调解参加人:⑴交通事故当事人;⑵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⑶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⑷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4、调解参加人:⑴交通事故当事人;⑵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⑶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⑷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5、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6、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7、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8、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安全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9、确定抚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抚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1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⑴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⑵责任认定;⑶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⑷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1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12、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13、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⑴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⑵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⑶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⑷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⑸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⑹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⑺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⑻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⑼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⑽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⑾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一、交通事故调解期限是多少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并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第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第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第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第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期限的开始时间从被通知人接到通知的次日开始计算,规定期限的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期限最后一日的截止时间,以停止业务活动的下班时间为截止时间。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应当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为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调解时限中断。当事人在调解期限不参加调解,又不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未经公安机关同意延期调解的,调解期满后即终结调解。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

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文档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办理流程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规定具体如下: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4、调解参加人:⑴交通事故当事人;⑵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⑶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⑷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⑸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