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残评定后享受伤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由单位负责护理;伤残工伤职工可获得生活护理费,标准根据自理能力等级不同而定。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拓展延伸
深圳工伤期间工资支付规定及相关权益保障
深圳工伤期间工资支付规定及相关权益保障是指在深圳地区,当员工发生工伤并需要休假治疗期间,雇主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根据深圳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期间工资支付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但不包括加班费、绩效工资等。此外,深圳也规定了工伤期间工资支付的最低标准,确保工伤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同时,深圳还加强了工伤员工的权益保障,包括提供医疗救助、康复服务、伤残评定和赔偿等。这些规定和措施旨在保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伤期间能够得到必要的生活和医疗支持。
结语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事故或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时,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且可适当延长。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将享受相应的伤残待遇。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提供护理。此外,深圳地区还规定了工伤期间工资支付的标准和最低保障,并提供医疗救助、康复服务等权益保障措施。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工伤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伤期间得到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有关部门收到相关的检举和控告后,应当及时处理。
对防治职业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对所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