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写其父母的名字解除关系时女方有房产分割权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4 17:47:45
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写其父母的名字解除关系时女方有房产分割权么?
法律解析。没有。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参与对该房产的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导读法律解析。没有。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参与对该房产的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法律解析:
没有。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参与对该房产的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婚前男方贷款买的房写其父母的名字解除关系时女方有房产分割权么?
法律解析。没有。婚前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且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其父母的名下,一般视为男方对其父母的赠与,房屋属于男方父母的个人财产,在双方离婚时,女方也无权参与对该房产的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九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