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停水不能超过多少小时。一般依据企业与供水方签订的合同而定,要按合同的约定执行。根据条例,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停止供水前应当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且要提前24小时通知单位和个人,若不能提前通知,应在抢修的同时进行通知,尽快恢复供水。
一、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有什么
拒绝收房的正当理由:
(一)房屋未通过竣工验收;
(二)交付时不具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道路、电梯、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基础生活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
(四)建设单位未通知买受人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形式和空间尺寸;
(五)交付时间延迟,符合买受人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条件;
(六)竣工测绘的房屋面积差异符合解除合同约定的标准。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签订要满足哪些条件
商品房签合同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房屋是需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3、房屋需要已经通过竣工验收;
4、房屋的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是否完善;
5、房屋的物业管理方案是需要落实。
三、水费不缴纳会停水吗
水费不缴纳会停水。接到水费通知单15日内仍不交纳水费的,按应交纳水费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没有正当理由或特殊原因连续两个月不交水费的,供水企业可按照《城市供水条例》规定暂停供水。也就是说,如果个人在上月或者上季度的水费没有缴纳的,按照上月或者上季度的水费,实行按照每日5‰的滞纳金收取。比如上季度的水费为200元,那么要是没有及时缴纳水费,每天要收取违约金200*5‰=1元。连续会收到两个月为主,要是两个月没有缴纳水费和滞纳金,就会断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供水条例》第二十二条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