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需要的材料:1、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复印件、驾驶证及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营运许可证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等;2、事故证明,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火灾责任认定书等相关事故管辖部门出具的或法律法规认可的事故证明;3、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或仲裁书、损失清单、第三者财产损失修理发票或交通事故经济赔偿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款收据;4、涉及第三者人身伤亡的,还应提供医疗费发票及费用清单;住院病例及诊断证明;转院、出院证明;伤者及护理人员收入证明;伤者伤残鉴定书;伤、亡者被抚养人状况证明原件;残疾用具证明及票据;死者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尸检证明、火化证明;交通费、住宿费票等等。
一、财产保险理赔材料需要哪些单证
道路交通单、双方事故和涉及人员伤亡、车上货损以及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案件所需单证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事故调解书、出险事故原因证明;
3、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4、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5、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6、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
8、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草图、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涉及车上货损的还需提供:
货运单、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车上货物损失赔偿协议书、货损照片。
涉及人员伤亡的还需提供: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出院小结、医疗费报销凭证;
伤者、护理人员、参加事故处理人员的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
残者须提供法医伤残鉴定书、亡者须提供死亡证明;
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受害者家庭情况证明;
交通费报销凭证、住宿费报销凭证;
机动车辆保险伤残人员费用管理表。
造成第三者财产损失的还需提供:
财产损失造价、程度证明;财产损失恢复的工程预算;机动车辆保险财产损失确认书或财产损失赔偿协议书及财产损失照片;购置、修复受损财产的有关费用单据。
无法找到第三责任方的保险理赔文件
1、保险单正本或保险单正本复印件;
2、出险地属道路,提供管辖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证明。出险地属非道路,提供管辖派出所的事故原因及事故责任证明;
3、机动车辆保险出险报案表、机动车辆保险索赔申请书;
4、机动车辆保险损失情况确认书、修理项目清单、零部件更换项目清单;
5、汽车维修业正式专用发票;
6、肇事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保险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7、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或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询问笔录;
8、车辆损失照片;
9、赔款通知书。
二、请求交通赔偿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1、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