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无效是否还要支付违约金
如果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中约定违约时需要支付违约金的条款自然也是无效的,所以无效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5、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6、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三、主张合同无效有诉讼时效吗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律另有规定的”在我国仅指法律对时效期间的长短另有规定,而不是对是否受时效限制另有规定。按本条,任何情况下以任何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都应受时效限制,只不过不同情况下时效期间的长短不同、开始计算的时间不同、是否应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况不同。无效合同中一方向人民法院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属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合同所约定的条款自然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