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驾驶人累积记分达到12分将被扣留驾照。驾驶人需在15天内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并在20天内通过考试,否则驾照将被停用。如果记分不满12分,只需缴纳罚款即可,下个记分周期将清零。
法律分析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15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的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20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扣分不满12分的,只要把罚款交了即可,不用怎样进行处理。下一记分周期将上一记分周期的分数全部清零。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小车扣12分的情况
当小车扣12分时,您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进行处理。首先,您应该仔细阅读交通违法通知书,确保了解罚款金额、扣分情况以及违法行为的具体细节。如果您认为有误或不服该处罚决定,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进行辩解。如果您确认违法行为属实,建议您及时缴纳罚款,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和考试,以恢复扣除的分数。此外,您还应该加强交通法规的学习,提高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违法行为。请务必牢记,遵守交通法规是每个驾驶人的责任,这样才能确保道路安全和自身权益的保护。
结语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驾驶证。在此情况下,驾驶人应在15日内参加为期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并在20日内参加考试。通过考试的驾驶人将清除记分并恢复驾驶证。如拒不参加学习和考试,公安机关将公告其驾驶证停止使用。请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道路安全。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