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登记与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登记是破产程序中的一步,开发商破产时债权人可能获得部分债权。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代替债务人行使债权。债权转让指债权人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以获取流动资金。民法典中规定了债权转让的方式和限制。债权合同具有请求权、给付受领权、相对权和平等性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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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债权登记是破产程序里面的一步。也就是说该开发商很饿能面临破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看您支付的首付款是多少,是否网签,该房屋是否有接收开发商。如果有费用分担但是能建设交房,在这个楼市上涨时代对您来说是有益的。如果开发商破产无人接盘该楼盘面临烂尾,您的债权一般根据各债权人的债权比例,拿回一部分。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意思?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属于债权的对外效力,突破了债的相对性,涉及第三人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的一种法定权能。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债权人都享受此权利。
债权受让什么意思?
债权转让的好处是,它能改变你的资金周期,能够让投资人根据自己的资金使用计划,灵活的调整,让您的理财可以更加的具有计划性,和灵活性,简单来说也就是在你需要流动资金的时候,可以把自己名下拥有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债权转给其他的投资人,获取一定的流动资金。
民法典中债权转让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或合同权利的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债权全部让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债权合同的特点有什么,合同债权有什么特点
债权合同的特点: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4、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结语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债权登记是破产程序中的一环,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如果开发商破产无人接盘,您的债权可能会根据债权比例拿回一部分。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可以代替债务人行使到期债权的权利。债权受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可以转让,但有特定情形除外。债权合同的特点包括请求权、给付受领权、相对权和平等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上的债权清算是什么意思?
债权清算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承担的债权在一定时间进行的清算管理事务活动。债权是一方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