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违法犯罪活动中负债属于个人债务,不算共同债务。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财产不足由法院判决。生活困难的一方可得到适当帮助。夫妻一方赌债不算共同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最高人民法院解释》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该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因为这个债务并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改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一方赌债不算共同债务。赌债属于非法债务,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需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婚姻关系发生改变,共同债务的偿还责任也不会改变。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清偿。对于一方生活困难的情况,有负担能力的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赌债不算作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四条,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若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