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工伤赔偿的诉讼程序中,存在着上诉期限。一般来说,被告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如果一审判决没有送达,那么被告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上诉。如果一审判决已经被执行,又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可以在发现新事实或者证据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第八十八条: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认为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或者赔偿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生活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死亡赔偿金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用人单位未答复或者答复不充分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的赔偿决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依照本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申请重新仲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原审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应当自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