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否需要开庭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案件还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代理律师或者家属申请取保候审,而且经侦查或审查后起诉认为不构成刑事案件,这时候只要案件所在阶段的办案机关批准同意该申请即可,不需要法院开庭审理。如果是侦查机关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该罪名成立的,这时候就会起诉到法院,如果要申请取保候审的话,就要经过法院开庭审理阶段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