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上诉程序:
1、当事人对当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其他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数量和事由,以及上诉的要求和理由;
3、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送原审人民法院;
4、原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
5、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上诉状和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证据一并提交第二审人民法院。
一、离婚判决能上诉吗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二、中院维持原判申诉的步骤是什么
中院维持原判申诉的步骤如下:
1、对于作出二审终审判决不服的,只有依靠审判监督程序来维护合法权益;
2、向原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检察院申诉,由检察院提起抗诉。
一般民事申诉程序如下:
1、申诉应当递交申诉状。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二条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