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交的社保是由个人和单位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社保费用由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
2、个人缴纳的部分进入个人账户;
3、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
4、个人账户的资金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以提取;
5、单位缴纳的资金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
6、如果统筹基金出现赤字,国家财政会进行补助。
社保的种类:
1、养老保险:为退休后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2、医疗保险:用于个人因病就医时减轻费用负担;
3、失业保险:在失业时提供一定时间的经济帮助;
4、工伤保险:工作受伤或职业病时提供医疗费用和生活补助;
5、生育保险:为生育提供一定的经济补贴和医疗服务。
综上所述,上班交的社保是个人和单位共同承担的费用,个人缴纳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可在符合条件时提取,单位缴纳部分则进入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养老金,且如统筹基金不足,国家财政将予以补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