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机动车报废的新规定尚未出台。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专用校车使用15年;大、
法律分析
目前还没有关于报废的新规定出台。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各类机动车的使用年限如下:
(一) 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 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 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 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 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 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 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八)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
(九) 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
(十) 全挂车、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集装箱半挂车20年,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
(十一) 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拓展延伸
无锡市作为江苏省的一个发达城市,对于机动车报废问题也有一定的规定。根据无锡市交通局发布的《无锡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无锡市对于机动车报废有以下规定:
1. 鼓励市民使用国六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对于国五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鼓励提前报废。
2.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报废,不得继续行驶。
3.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环保。
4. 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当及时申请注销登记,并由机动车所有人将机动车交回机动车登记地的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废企业进行报废处理。
5.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配合机动车登记地的主管部门进行机动车报废工作,不得阻挠或干涉。
根据以上规定,无锡市对于机动车报废问题做出了一定的规定,旨在加强无锡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无锡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 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十四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
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报废的大型客、货车及其他营运车辆应当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解体。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七章 附 则 第九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二手车出口企业是指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定具备二手车出口资质的企业。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登记,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