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道交法实施条例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行政法,明确了道路交通管理机关的服务内容。该法共分为8章124条,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
法律分析
一、新道交法实施条例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该决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原法律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第二节机动车驾驶人
第三章道路通行条件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三节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节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五节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六章执法监督。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什么时候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
三、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什么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属于行政法,是一部明确道路交通管理机关服务内容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是2003年10月28日公布的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律。于2007年与2011年两次修订。
本法分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附则8章124条。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4年5月1日正式施行,旨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道路通行效率。该法属于行政法,明确了道路交通管理机关的服务内容。经过2007年和2011年两次修订,《道路交通安全法》现已包括总则、车辆和驾驶人、道路通行条件、道路通行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执法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等8章124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六章 执法监督 第八十一条 依照本法发放牌证等收取工本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并全部上缴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017修正):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六十九条 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依法对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七十五条 撤销机动车登记或者机动车驾驶许可的,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撤销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二)将收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撤销决定书转至机动车登记地或者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予以注销;
(三)无法收缴的,公告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