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新规定允许少数高级专家根据工作需要和身体状况延迟退休,但最长不超过65岁。申请条件包括身体健康、承担重要科研项目或指导研究生工作、工作无法被替代等。申请需提交相关材料并经过审核流程。此外,劳动法规定了一般工人的退休年龄要求,而老弱病残干部的退休条件和退休费标准也有相应规定。
法律分析
高级职称延长退休年龄新规定是什么
高级专家离退休年龄,一般应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对其中少数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征得本人同意,其离退休年龄可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技术职务的高级专家,经所在单位报请上一级主管机关批准,可以适当延长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
延迟退休申请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正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工作尚未完成;本人系学科、技术带头人,或特殊专业、重点学科和新学科急需的骨干;离退休后尚无人能接替其工作,以及边远山区和技术力量薄弱的单位所需要的人才;
3、本人同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延迟退休所需资料:
1、《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一式两份,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2、本人档案;
3、由本人负责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学科、业务)的相关资料。
延迟退休申请办理流程
1、接收单位的上报材料。
2、经办人初审。
3、处长、副处长审核。
4、分管副局长审定。
5、同意延迟退休的,由经办人在《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签署意见,将审批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干部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
结语
根据上述规定,高级专家的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5周岁。延迟退休的条件包括身体健康、正在主持重要科研项目或指导研究生工作、离退休后尚无人能接替其工作等。办理延迟退休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并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退休后,干部可以享受退休费直至去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二条 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四章 退 休 第九十四条 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金和其他待遇,国家为其生活和健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帮助,鼓励发挥个人专长,参与社会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六章 就业援助 第五十三条 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应当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被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岗位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