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后,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离婚案件需当事人出庭,被告不出庭可拘传,离婚判决根据具体情况;确凿证据可判决离婚,判决书生效后终止婚姻。
法律分析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后要离婚的,如果就离婚的相关问题协商不成的,就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而提起离婚诉讼后,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离婚民事案件,案件的当事人是需要出庭审理的,就算委托了代表人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出庭审理的,不得缺席案件的审理工作,如果被告不出庭的,法院会向被告以出传票,经两次传票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就会拘传,经拘传后仍然不出庭的,法院就会作出缺席判决,但会不会判决双方离婚要依据具体的情况而定。
如果原告有确凿的证据证明男女双方已经感情破裂的,例如有重婚的行为、有家庭暴力的行为、有分居2年的行为等,法院一般是会判决双方离婚的,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相当于离婚证,自判决书生效后,男女双方终止婚姻关系。
拓展延伸
被告人缺席是否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进程?
被告人的缺席可能会对离婚案件的审理进程产生影响。在离婚案件中,被告人的出庭是法庭能够进行审理的前提之一。如果被告人缺席,法庭可能会采取一些措施,例如延期审理、要求被告人出庭或者委托代理人代表出庭。具体的处理方式会根据法庭的判断和相关法律规定而定。在某些情况下,被告人的缺席可能会导致案件无法继续进行,需要重新安排审理日期。因此,被告人的出庭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进程是非常重要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破裂后的离婚案件需要通过诉讼进行解决。对于离婚案件,当事人必须出庭审理,即使委托代表人代理也需确保当事人出庭。若被告不出庭,法院将采取传票和拘传等措施,最终可能作出缺席判决。离婚案件的判决结果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确凿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会判决双方离婚。被告人的缺席可能会对审理进程产生影响,法庭会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被告人的出庭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进程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