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转租获利将被收回并罚款。对于廉租房转租、滥用职权等行为,将追究责任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政府加强监管,对骗取廉租房、恶意欠租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收回房屋并取消再次申请资格。连续6个月未居住、不如实申报、再购买其他住房等情况也将面临收回廉租房和退还补贴的处罚。房屋登记机构将核对申请人是否享受廉租房保障。
法律分析
廉租房转租获利将被收回,并且需要给予罚款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在我国,廉租房只租不售,因此,承租人只是在租赁期内有一定的使用权,而没有任何权利转让房屋。对于廉租房转租的,将收回房屋,并且需要给予一定罚款。
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住房建设、管理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切实加强监督管理。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住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无正当理由长期空置,违规转租、出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市、县住房保障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严肃处理,直至收回廉租住房,并取消该家庭在一定时间内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资格。
六个月未居住便可收回
如果出现将承租的廉租房转借、转租、擅自改变房屋用途、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房内居住的行为,将收回廉租住房,或者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不如实申报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骗取廉租住房保障的,将责令其退还租房补贴,或者退出廉租住房,并补交市场平均租金与廉租房标准租金的差额。5年内不得再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新买房须退还廉租房
强化租赁管理和服务。住房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廉租住房产权人的权利和义务,要加强廉租住房合同管理,明确承租对象的权利和义务,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
对正在享受实物配租廉租住房或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住房保障退出手续。
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时,应根据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信息,比对申请登记人家庭成员是否正在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信息。
结语
廉租房转租获利将被收回、罚款处罚。对于廉租房转租行为,政府将收回房屋,并对违规者处以罚款。廉租房是为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的社会保障性质住房,只租不售,承租人无权转让房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廉租房建设、管理中滥用职权等行为将追究责任。市、县政府住房保障部门是廉租房管理的责任主体,对违规转租、欠租、空置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收回房屋并取消再次申请廉租房资格。转借、转租、改变用途、长期未居住等行为将收回房屋或停止租房补贴。骗取住房保障的将要退还补贴、退出廉租房,并补交差额。购买其他住房的家庭应办理廉租房保障退出手续。房屋登记机构应核实申请登记人是否享受廉租房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