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程序是:
1、原告起诉时,需要准备双方的结婚证、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和财产证明;
2、原告应当准备离婚诉状,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3、法院登记立案后,将安排开庭时间;
4、开庭时双方应当参加庭审,法院应当根据开庭审理,查明事实后作出是否允许离婚的判决;
5、一审法院判决后,任何一方对其判决不服的,可以在上诉期间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