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会支持以下情况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1)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子女;2)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对子女健康有不利影响;3)8岁以上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且对方有抚养能力;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法律分析
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具备下列事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院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调整子女抚养方式?
离婚后,调整子女抚养方式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法律程序和协商。首先,双方父母可以自愿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将协议书提交给法院进行审查和确认。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最佳利益进行判决。在判决过程中,法院会考虑父母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以及子女与父母的亲密关系等因素。若需要调整子女抚养方式,建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您的权益和子女的福祉得到充分保障。
结语
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符合法院支持的事由:一方因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未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未成年子女愿与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其他正当理由。调整抚养方式需经过法律程序和协商,可协商一致或诉诸法院。专业律师可提供帮助,确保权益和子女福祉得到充分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