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工伤事故中,员工或者受益人可以获得工伤赔偿,但是这种赔偿仅仅是基于受伤者或者他们的家庭支出损失及意外事件所带来的不便。此外,另一方面,职业转换费用则用于提供所需的再培训和职业咨询服务,将一名工伤受害者的职业转换为他们可以有效执行的新职业。职业转换费用与工伤赔偿是不同的,因为工伤赔偿只弥补了受害者的损失,而职业转换费用的目的则是为了使工伤受害者能够重新获得就业机会。
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四条:“职业病、工伤造成的全残或者已确定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伤残补助:
(一)劳动瘫痪、单目失明、一耳失聪等每人发给9万元;
(二)两肢残疾以上,双目失明、双耳失聪等每人发给14万元。”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职工因工伤或者罹患职业病需要变更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其岗位或者职务,待其康复后恢复原工作;不便安排的,应当协商解决,支付工资,并在其个人档案中记载。”
因此,在工伤受害者需要转换职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全力协助其重返劳动市场,安排职业转换,提供技能培训和职业咨询,而且这些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