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夫妻之间婚内过户需要以下材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分析
房产夫妻之间婚内过户需要以下材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拓展延伸
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文件?
根据我国《房屋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房产过户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房产过户的基础文件,其中包括房屋的权属转移情况、房屋成交价格等内容。
2.房屋权属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于申请人,通常是由房屋管理部门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登记证》。
3.房屋评估报告:房屋过户时需要进行房屋评估,以确定房屋的实际价值。评估报告需要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
4.房屋交易税费发票:房屋过户时需要支付的税费,如契税、个人所得税等。
5.房屋过户申请表:申请人需要填写房屋过户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
6.房屋钥匙:申请人需要提供房屋钥匙,以便新住户在交接房屋时使用。
7.房屋交接单:交接房屋时需要填写房屋交接单,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8.其他文件:可能根据当地政策和法规要求,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文件。
如果申请人不具备某些文件或材料,可以委托给他人代为办理,但代办人需要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房产过户需要提交的文件较为复杂,申请人需要提前了解当地政策和法规,避免漏交或误交文件,以免影响过户进度。
结语
房产夫妻之间婚内过户需要以下材料:原《房屋所有权证》、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材料、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因此,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一定要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依法进行登记,以确保不动产物权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