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拆迁房屋无人居住时,是否能够享有拆迁补偿权益,相关法律并未有明确规定。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土地征收、城镇拆迁等行为依法实施的,应当给予合理的补偿。”
2.《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条例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费用应当按照市场价格以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标准确定。”
3.《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费用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实际占地面积、建筑物类型、使用年限、市场价格、维修费用、搬迁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
综上所述,被拆迁房屋无人居住时,是否享有拆迁补偿权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如果被拆迁房屋本身存在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那么可以享有相应的拆迁补偿权益;如果被拆迁房屋无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并且没有租赁关系,那么可能不能享有拆迁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