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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罪刑罚执行后是否还需受到行政处罚?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8 05: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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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罪刑罚执行后是否还需受到行政处罚?

吸毒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的制裁。吸毒人员可以接受戒毒治疗,严重情况下可以被强制隔离戒毒。贩卖毒品的认定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需要考虑行为人的意图和实际行为,未遂贩卖毒品也可以构成犯罪。转移毒品给买方即视为贩卖毒品的既遂,而利益的获取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法律分析;一、吸毒刑事处罚后还要行政处罚吗。吸毒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给给予刑事处罚,对吸毒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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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吸毒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的制裁。吸毒人员可以接受戒毒治疗,严重情况下可以被强制隔离戒毒。贩卖毒品的认定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需要考虑行为人的意图和实际行为,未遂贩卖毒品也可以构成犯罪。转移毒品给买方即视为贩卖毒品的既遂,而利益的获取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法律分析;一、吸毒刑事处罚后还要行政处罚吗。吸毒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给给予刑事处罚,对吸毒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吸毒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的制裁。吸毒人员可以接受戒毒治疗,严重情况下可以被强制隔离戒毒。贩卖毒品的认定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需要考虑行为人的意图和实际行为,未遂贩卖毒品也可以构成犯罪。转移毒品给买方即视为贩卖毒品的既遂,而利益的获取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

法律分析

一、吸毒刑事处罚后还要行政处罚吗

吸毒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给给予刑事处罚,对吸毒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二、怎么认定贩卖毒品罪

(一)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行为人故意以非毒品冒充毒品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营利的,应认定为诈骗罪,而非贩卖毒品罪,但行为人不明知是毒品而贩卖,事实上具有贩卖毒品的可能性的,应认定为贩卖毒品(未遂)。行为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微量毒品的,应认定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不宜认定为贩卖毒品罪。

(二)本罪的既遂与未遂

贩卖毒品的既遂与未遂。贩卖以毒品实际上转移给买方为既遂。转移毒品后行为人是否已经获取了利益,则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毒品实际上没有转移时,即使已经达成转移的协议,或者行为人已经获得了利益,也不能认为是既遂。

结语

吸毒行为在我国被视为治安管理问题,而非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持有少量毒品、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等行为,将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也规定了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的措施。对于严重成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贩卖毒品罪的认定需要考虑行为人的故意和行为的实际情况,同时与其他犯罪进行区分。对于贩卖毒品行为的既遂与未遂,需要考虑毒品是否实际转移给买方以及行为人是否获得了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

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章 戒毒措施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可以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必要的检测,被检测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对拒绝接受检测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其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检测。

公安机关应当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

戒毒条例(2018修订):第四章 强制隔离戒毒 第二十五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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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罪刑罚执行后是否还需受到行政处罚?

吸毒行为不会受到刑事处罚,而是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的制裁。吸毒人员可以接受戒毒治疗,严重情况下可以被强制隔离戒毒。贩卖毒品的认定与其他犯罪行为的界限需要考虑行为人的意图和实际行为,未遂贩卖毒品也可以构成犯罪。转移毒品给买方即视为贩卖毒品的既遂,而利益的获取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法律分析;一、吸毒刑事处罚后还要行政处罚吗。吸毒不是犯罪行为,所以不会给给予刑事处罚,对吸毒行为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和戒毒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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