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屋安置面积的分配应基于事实认定,不是由签字决定。夫妻双方在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房屋中享有各自的安置面积份额。增购面积若用被拆迁房屋面积折抵,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法律分析
不是和谁签字就是谁的,是需要基于事实认定之后。拆迁房屋是集体土地性质的,安置时“按人头”计算面积的,夫妻双方当然对于自己享有的安置面积享有一定份额。而对于增购面积,如果用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进行折抵的,属于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
拓展延伸
拆迁房的法律责任和所有权归属:权益分离的法律解析
拆迁房的法律责任和所有权归属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问题。在拆迁过程中,签字责任和所有权归属可能存在差异。拆迁房的签字责任通常由相关签约方承担,其涉及签字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而所有权归属则涉及房屋的权益归属问题,可能会受到法律规定、合同约定等因素的影响。权益分离是指在拆迁过程中,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可能被分离,导致不同的法律责任和权益归属。因此,对拆迁房的法律责任和所有权归属进行准确的法律解析,可以帮助相关方了解自身权益和责任,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结语
拆迁房的法律责任和所有权归属是复杂而重要的问题。签字责任和所有权可能存在差异,需要基于事实认定。对于安置面积和增购面积的归属,夫妻双方享有一定份额,而折抵面积归被拆迁房屋所有人一方。在拆迁过程中,权益分离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责任和权益归属。准确解析法律责任和所有权归属有助于了解权益和责任,并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五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