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危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1、高危护理人员是指:新毕业的护士、实习生、工作马虎责任心不强的、业务水平低下的、
轮科初期的护士等。
2、护理部、科室二级岗前培训计划,分公共部分与专科部分。公共部分由护理部统一制定
计划,并组织实施;专科部分由各科分别制定计划,并按计划逐项落实。时间为2周。培训内容有: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院规院纪,护理规章制度,消毒隔离、分级护理制度、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查对制度、护理缺陷、纠纷报告报告制度等。期满后考核合格方可上岗、聘用。
3、严格执行护士执业准入、夜班护士准入、特殊护理岗位专业护士准入、专科护士准入制
度等。对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的护士经再培训仍不合格者可不续聘或高职低聘。
4、对上述人员在试用期或培训期应由科内指派科室骨干进行带教,期满须经科室及护理部
理论、操作考核合格后方可单独从事护理工作。
5、科护士长应充分掌握本科工作规律、病人需求、护士工作态度,合理排班,新老搭配,
高低搭配的排班方法。
6、建立有效沟通制度,及时了解护士心态,分析产生责任心不强、业务水平低下的原因。
帮扶认识错误,鼓励进步。健全各种绩效考评制度,每月进行有效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