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租方:________公司的经营地址变更至租赁物所在地地址,未在办好营业执照后5_____日内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供甲方备案,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按实收取乙方相应的违约金。
11.5如乙方摆放公司产品超过租赁面积的5%,视为乙方改变了租赁物的办公用途,本合同约定的优惠自始失效,租赁保证金自动抵充租赁期间的违约金(按照3元/平方米/月计算),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1.6因乙方原因使得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合同约定的优惠自始失效,上述租赁保证金自动抵充租赁期间的违约金(按照3元/平方米/月计算),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免责条款
12.1若因有关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将按本条第2款执行。
12.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三十_____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十三条通知
13.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需向其他各方送达通知、函告等文书的,以各方确认的送达地址为准。
13.2甲方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
13.3乙方确认下列地址为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
13.3如以上送达地址有变更的,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签收。
13.4在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诉至的,该地址亦为人民司法文书送达地址。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它条款
15.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贰份为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用。
15.3合同签订地:_____
甲方(印章):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