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账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2. 提供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等。
3. 提供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号码、座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4. 提供个体工商户的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证。
5. 提供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场所证明,如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
6. 银行可能要求提供其他材料,如财务报表、信用证明等。
开账户的类型和功能:
1、个人账户的种类:包括储蓄账户、支票账户、定期存款账户等;
2、企业账户的分类:包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等;
3、账户的功能:用于存取现金、转账结算、收付款项、理财投资等;
4、账户的附加服务:可能包括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自动扣费等服务。
综上所述,开设个体工商户账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开户许可证、经营场所证明等相关文件,并可能需补充财务报表、信用证明等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