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分析:。的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2、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意见和措施。
3、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4、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和考核工作。
5、负责本市市政设施、城市公用、城市节水和停车场管理中的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监察队伍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6、负责本市监察行政执法系统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队伍建设以及廉政勤政建设工作。
7、承办市及市市政管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多次发送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