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仍然不通过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3 20:17:00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仍然不通过
法律分析: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不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导读法律分析: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不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法律分析: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不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
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仍然不通过
法律分析: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不是破产案件的必经程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六十四条 债权人认为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利益的,可以自债权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起十五日内,请求人民裁定撤销该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