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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社保没上生育险,怀孕了可以补交吗?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4-07-03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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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社保没上生育险,怀孕了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生育保险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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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律分析。可以补交,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生育保险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法律分析:

可以补交,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生育保险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

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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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社保没上生育险,怀孕了可以补交吗?

法律分析。可以补交,职工妊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单位通过补缴生育保险费以后,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1、因工作单位变动,未能及时办理续保手续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2、因单位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其中断缴费的时间不超过2个月的。3、因经办机构原因造成职工中断缴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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