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一)房改房(满5年)契税:评估价的1.5%。注:单位购买或非住宅类,为3%;首次购买且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为1%。印花税:评估价的0.05%
3、交易管理费:约为建筑面积X3或6元
4、权属登记费及取证:55元,各区不同
5、测绘费:每人50元
(二)商品房契税:评估价的1.5%。注:单位购买或非住宅类,为3%;首次购买90平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为1%。印花税:评估价的0.05%交易管理费:约为建筑面积X3或6元权属登记费及取证:约55元,各区不同测绘费:每人50元
二、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一)房改房(满5年)印花税:评估价的0.05%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1%交易管理费:约为建筑面积X3或6元个人所得税(非唯一套):成交价的1.0%,非住房1.5%。补交公摊面积差价:套内面积×10.98%×评估价×10%营业税:一般免交。
(二)商品房印花税:评估价的0.05%交易管理费:约为建筑面积X3或6元个人所得税(不足5年或非唯一套):成交价的1%或纯利润的20%,非住房为1.5%。营业税(不足2年):所得收益的5.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一、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二、上述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办理免税的具体程序、购买房屋的时间、开具发票、差额征税扣除凭证、非购买形式取得住房行为及其他相关税收管理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5﹞8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