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登记的意义在于确立夫妻关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制观念,减少纠纷,保护婚姻关系。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结婚的自愿原则、法定婚龄、禁止结婚的情形以及结婚登记的程序。未经登记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法律分析
结婚登记是什么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经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因此结婚登记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的制度。结婚作为男女双方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进行,当事人不得任意而为。凡符合《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不受任何单位或他人的干涉,婚姻登记机关要依法办事,给予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结婚登记的意义
中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这一规定说明:
(1)进行登记是结婚必经的法定程序。
(2)进行登记是结婚唯一的法定程序。
(3)实行结婚登记制度,是严格执行民法典,保护婚姻关系的需要。
(4)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提高当事人的法制观念,进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减少纠纷,维护安定团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结婚登记,我国民法典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则性的规定:
1.自愿原则。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这是实行婚姻自由的必然要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明确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法定婚龄问题。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结婚年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禁止结婚的情形。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了两类禁止结婚的情形,一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4.结婚登记程序。我国实行严格的结婚登记制度,法律不承认未经登记的任何形式的仪式婚或宗教婚。男女双方必须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否则其婚姻关系不受法律的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语
结婚登记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条件,通过登记等手续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结婚登记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不得任意而为。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制观念,减少纠纷,保护婚姻关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结婚必须自愿、符合法定婚龄、禁止一些特定情形的结婚,并且必须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否则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