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期限是三年,但赔偿期限是永久。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满足被害人有权提起、明确被告人、有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因果关系存在、符合法院管辖范围。对于具体执行情况,应依法咨询律师并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期限是多久?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期限是永久,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原告人必须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即法律中所说的被害人,所谓被害人是指其实体权利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经营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人,有赔偿的具体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人是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主要包括下面几种情形:
①刑事被告人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加害人;
②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③审结前已经死亡的被告人的继承人;
④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
⑤其他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3)被害人的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即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特别是对于民事赔偿的具体情况也是需要由法院来进行认定判决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期限是永久,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间限制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超过二十年的权利受损,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申请决定延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被害人资格、明确被告人、具体赔偿请求和事实理由、因果关系以及受理范围和管辖等条件。对于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律师以合法处理并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