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民事赔偿范围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两大类。人身伤害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和精神赔偿等;财产损失包括:车辆修复费用、车辆重置费用等。
一、交通肇事财产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1、财产直接损失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
2、间接损失证据。
(1)机动车行驶证、车辆运营证以及运营合同、劳动合同等证明车辆有运营资格且有运营任务。
(2)行驶线路和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受损物品批发价格和自己所在地区零售价格差,以证明货物损失了必将获得的利益。
一、财物方面。
财物受损的赔偿包括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和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
具体赔偿原则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对局部损失可以修复的,应赔付修复费用及车辆、物品因局部损失而导致的贬值损失。
(二)对已无法修复的车辆、物品,应赔偿其实际价值与残余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
二、人身方面。
生命、健康受到损害,其本身是不能用金钱折价的,所赔偿的只是由于生命、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
人身受到损害应赔偿的范围为: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精神赔偿。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按照最高人民《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5条规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