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地区,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等不属于房产税征税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方式。从价计征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的公式为应纳税额=不含的租金收入×12%。房产税的纳税人包括产
法律分析
房产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的房屋。
(2)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菜窖、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3)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产税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计征
从价计征是按房产的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为计税依据(具体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应纳税额=应税房产余值×1.2%
2.从租计征
计税依据:
(1)以房屋出租取得的不含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包括货币收人和实物收入)
(2)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人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不含的租金收入×12%
征收对象
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是一种产品,因此,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售出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负有缴纳房产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因此,上述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房产税的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拓展延伸
房产税是一种重要的财产税种,对于我国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是房产税制度的核心内容。根据我国《房产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2%~30%的扣除比例后的余值。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而对于营业用的房产,应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分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两种。从价计征是指以房产原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房产原值的一定比例计算房产税。从租计征是指以房产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按照房产租金收入的一定比例计算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和计算方法是明确的,但是对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和纳税期限,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解。同时,对于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这一规定也需要特别注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