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中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的处置方法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转移财产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财产,需保存证据。对于隐藏、转移、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在离婚后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如何处置
离婚时转移财产,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可以要求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情况。如果离婚时发现对方在转移财产,那么一定要保存相关证据,这将在诉讼中为您争取到主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怎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拓展延伸
离婚期间财产转移的法律规定及应对措施
离婚期间财产转移是指在夫妻关系破裂、离婚程序进行期间,一方或双方故意将共同财产转移、隐匿或变卖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期间财产转移属于恶意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根据法律规定,受影响的一方可以采取多种应对措施。首先,可以向申请冻结对方的财产,以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次,可以要求对方提供财产清单,确保财产不被转移。此外,还可以通过律师起诉对方,要求追回被转移的财产,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离婚期间财产转移是严重违法行为,受害方应及时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离婚期间恶意转移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以要求转移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一方可以向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章 诉讼费用的负担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