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的从权利,只有先有债权的产生才会有代位权的产生;
2、债权人代位权是实体权利;
3、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人自己的权利。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起诉状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指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权人代位权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并危及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债权人代位权的职能主要是保全债权,弥补强制执行法的不足。
如何理解债权人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的一种形式,是指法律赋予债权人制止债务人财产减少的权利,以保证其债权实现的一种措施。
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一方面,债权人代位权具有对外效力和权能,这就要求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的债权。另一方面,代位权是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债权,这就要求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也必须合法有效。
因此,在代位权诉讼中,要对两个债权的合法性都进行实质审查。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什么
债权人代位权举证是指债权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以下事实: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代位求偿权的法律规定是?
代位权成立有以下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