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根据合同确定的,居住权人享有占有、使用住宅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包括当事人信息、住宅位置、居住条件、期限和争议解决方法。居住权可无偿设立,但需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法律分析
房屋的居住权按照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确定。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拓展延伸
房产法中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与保障
房产法中,居住权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依法享有的居住和使用房屋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居住权的确定主要依据包括房屋的产权证明、合法居住证明、租赁合同等文件。房产法对居住权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明确了居住权的法律地位,保障居住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二是规定了居住权的行使方式和条件,保护居住者的合法权益;三是设立了房屋登记制度,确保居住权的公示和登记;四是建立了房屋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居住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总之,房产法中的居住权法律规定与保障,为居住者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维护了居住者的合法权益。
结语
居住权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权益,在《民法典》的规定下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居住权合同的订立和居住条件的约定,为当事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确保其享有房屋的占有和使用权。此外,居住权的设立需要符合登记机构的要求,并通过居住权登记来确认其合法性。房产法对居住权的规定和保护,为居住者提供了稳定和合法的居住环境,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